居留證(在留卡)相關重要公告
一、在日外籍客戶開戶時,為確認您的居留資格、居留期間,請提供您的居留證(在留卡)。請注意居留期限從申請開戶時起算不足3個月者,無法進行開戶。煩請換證後再行申辦。
二、對於已在本行開戶的外籍客戶,我們將透過櫃檯或寄件方式確認居留資格、居留期間(居留期限)。若您的居留證有換發(變更)時,請儘速提供新居留證辦理更新。此外,我們也會在您的居留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寄送相關通知函。收到後,煩請盡快回覆。
三、若未更新,居留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據相關規定本行有權限制您的交易。
※點擊以下連結可查閱通知函(日文版,英文版,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