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之合作和協力相關方針

根據「銀行法等之部分修訂法」(平成29年法律第49號)附則第10條之規定,株式會社東京之星銀行(下稱「本行」)特此公告本行的「與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之合作和協力相關方針」如下。日後若發生內容更動,會於網站首頁上進行通知。

  1. 1基於開放性創新的促進與使用者便利性的提升之信念,作為基本方針,本行積極與多樣的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合作和協力,並同時謹慎確保使用者的交易安全。根據此基本方針,有關開放API的提供,我們計畫採取以下措施。
  2. 2在法人業務方面,針對已與本行簽訂網路銀行合約的客戶所提供的參照型及更新型API 之相關合作體制已整備完成。
  3. 3在個人業務方面,針對已與本行簽訂網路銀行合約的客戶所提供的參照型API 之相關合作體制已整備完成。至於與更新型API 之合作,以及向網路銀行合約客戶外的其他顧客提供合作API 服務之事宜,我們將依據使用者的需求與異業合作體制的商議情況持續進行推行評估。
  4. 4無論法人業務、個人業務,當顧客使用與本行合作的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所提供的服務之時,適用該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與顧客之間簽訂的合約。
  5. 5本行的法人業務API提供基盤之整備工程,使用株式會社NTT 數據的服務進行設計及運用、維護。個人業務的參照型API提供基盤之整備工程,使用株式會社野村總合研究所的服務進行設計及運用、維護。
  6. 6主理本行「與電子支付等專營業者之合作和協力」相關業務的代表部門之名稱、聯絡方式如下:
    <代表窗口>經營企畫部 fintech_openapi@tokyostarbank.co.jp